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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兼并重组 少破产清算

文章作者:发布日期:2016-08-25

      多兼并重组 少破产清算

口肖会 柏丽 王希玉 杜娟 报道
  本报聊城讯 “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打通民事执行程序向破产程序转化的渠道,促进执行程序及时转入破产程序。”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2013年以来,共审结破产案件12件,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夯实案件审判基础,几年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抽调精干业务法官深入调研,并与企业管理部门配合,对“僵尸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初步掌握“僵尸企业”所涉行业、数量、现存状态、技术水平和资产负债等情况。并针对不同情况,制订完善了“僵尸企业”市场退出机制。
  针对新形势,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在两级法院成立破产案件审理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审判、执行、司法技术部门作为成员,对处理“僵尸企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统一研究,集中决策,努力探索破产审判机制。成立破产合议庭,做到分工专业,人员固定,职责明确,合理有序。
  同时,企业破产,除法律适用问题外,还涉及职工债权、一般债权、社会融资等诸多利益要素。为消除企业破产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他们积极依靠辖区党委,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破产案件。对于无产可破的企业,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还积极建议政府等有关部门设立破产审判专项基金,在最终分配破产财产之前,先从基金中解决破产企业欠缴的职工亟需的医保、养老保险等费用,从而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保证了案件的正常审结,维护了社会秩序和谐稳定。